所谓真情,就是发自内心的、毫无掩饰和伪装的真实情感。
但是在很多情况下,并没有真正进入到文化素质、道德素质的领域,也没有将儒家伦理与现实生活很好地结合起来,只是提出一些形式主义的口号或别的什么。其实,西方也是如此,也要求夫妻之间要真诚、忠诚。
也不只是妻子对丈夫如此,丈夫对妻子也是如此。但是,我们应当认真反思,儒家伦理是不是仅仅为了建立父权、夫权这样的权威制度?事实是,在过去那种只有男子有受教育权的农业社会,父与夫主要不是享受某种权利,而是承担着家庭的主要责任和义务,除了经济生活的责任,还有维持家庭秩序和教育的责任,其根本目的则是实现家庭的幸福与和谐。事实是,只有开放,才能经风雨,见世面,才能有选择,有鉴别。在一部分家庭中,仍然能保持凝聚力、亲和力,而在另一部分家庭中,凝聚力、亲和力开始有所下降,离婚率上升,婚外恋、包二奶等现象增加,甚至出现家庭暴力,引起诉讼,等等。如何提高父母或即将做父母的人的素质,从一定意义上说,需要重新学习,重新补课,需要社会的一切机器全部开动,形成人文素质教育的环境。
情感冷漠、道德观念淡薄的人,即使是事业成功,充其量只能供给父母以物质享受,但不会有真正的孝。诚者物之始终也,诚出于真情,真情首先从家庭开始。此五綦者,人情之所不免也。
但是,我们能够根据儒家的言论进行一些分析。下面就是李退溪的一段论述: 盖理之与气,一本相须以为体,相待以为用,固未有无理之气,亦未有无气之理。也正因为四端之情仅仅是端绪,是萌芽,所以人与动物相去并不远,关键在于扩而充之,如果不能,便与动物差不了多少。然而所就而言之不同,则亦不容无别。
但也说明,人类的某些道德情感,就其内在根据而言,确有一种原始性。孟子引用过象忧亦忧,象喜亦喜[4]的话以形容舜之喜忧,但朱子作《舜典象刑说》专门讨论过这个问题。
盖自本体而言,如镜之未有所照,则虚而已矣,如衡之未有所加,则平而已矣。信还表现为讲信誉,要信守诺言,行为兑现,说过的话要去实行,不能言而无信。中和是古人所理想的生活方式,是一种很好的原则或人生态度,能体现出人与社会以及自然界和谐一致的理想境界,而在儒家看来,体现这种境界的最好方式莫过于情感,只有情感才能决定人与世界的价值关系,而中和之成为价值原则,本来就是由情感决定的,而不是由其他的人类活动比如知性活动所决定的。[3] 见《传习录中》,《阳明全书》卷二。
为什么中和是天下之大本达道呢?这就涉及人的主体性的问题了。正如李退溪所说,朱子确实说过四端是理之发,七情是气之发[42]这句话,而这句话便成为李退溪的四端主于理,七情主于气的学说的依据。这正是《中庸》所谓参赞化育的具体实现。李退溪则认为,心虽然是理气之合,而且理与气是一本相须的,但又不是混而不分,而是有别的。
就现代的眼光而言,看见自以为好的美的东西就喜欢,遇见自以为丑的不好的东西就不高兴甚至发怒,这有什么道德意义?这样的例子在儒家著作中也都有过,但这不是他们真正关心的问题,他们真正关心的是,这四种情感毕竟与人的德性有关,而人的德性,总是有道德意义的。儒家关心并重视人的情感,从总体上说是重情而不是重智的,但人究竟有怎样的情感?各种情感之间又有什么联系或区别?各有什么作用?对人的情感应当怎样分析?这类问题并不是儒家关心的重点,运用分析方法对情感进行科学分类,这不是儒家之所长,也不是儒家的兴趣所在。
孟子提出人禽之辨,提出义内说,其实就是对人的心理情感进行分析的结果。人的德性就是由此而生长出来的。
乐不仅是一种生命体验,而且是一种精神境界,原因就在这里。何心隐并不是直接针对五伦提出批评,他用一种特别的方式,即提倡朋友一伦来淡化其他几伦。义者宜也,有裁断之义,仁义配合,才能行其道。凡道德都是社会的道德,这是当下很多人的说法,由此出发,可以批评历史上任何一种道德学说,当然也包括孟子的学说在内。现在再谈谈未发已发的问题。[24] 耳目等等之欲,是指人的生理欲望,但荀子认为,这是人情之所不免者。
这样就为后儒留下了很大余地。《礼运》作者和荀子将欲恶或好恶说成是情感的重要内容,以饮食男女为人之大欲,是人情之不可免者,这从心理分析的角度去看是不是正确,我们不必追究。
……饮食男女,人之大欲存焉。[11]《中庸》第二十六章。
但是,在多样性、复杂性之中,又有一种自然秩序,即有序性,因此才有一种天然的和谐,亦可说是天地之中和。上面所引子贡与孔子关于信的一段对话,实际上既是孔子对子贡的教导,也是子贡赞赏并接受孔子学说的表现。
人心在未发时有没有意识,包括情感意识?我们知道,人在睡眠中是没有意识的,但人能做梦,因此,弗洛伊德通过梦的分析与解释,揭示出人有潜意识、无意识,即被压抑到最深层而不能表现出来的意识。可见他是将情、欲联系在一起说的。如果说,孔子将礼文化建立在仁学即人学的基础之上,那么,孟子进而将其建立在人的内在情感的基础之上。但是,如果是自由而正当的男女相悦、男女相爱,这在孔子时代或许是常见的,但在后期封建专制社会里则被认为是犯禁的。
人作为社会角色,当然要遵守社会化的行为规范,但儒家更重视人的内在情感,而人的内在情感是从亲情开始的。这也是一种天赋能力,而与情感态度、情感评价有直接联系。
进而言之,人的好恶等情感,本身便具有这样的分辨能力,就如同好好色,恶恶臭一样,这是人人之所同者。人为什么有可欲之善呢?照孟子所说,来源于天(即自然界),其最初表现就是四端之情。
正是由于这一点,奇明彦等人认为,应当从理气合一的观点理解四端与七情,而不应将这两类情感截然分开,以前者主于理,而以后者主于气。但这又不能完全被归结为神秘主义,因为儒家对天基本上持一种自然目的论的观点,而不是看作超自然的神灵。
[38]《朱子语类》卷八十七。美的善的即是是,丑的恶的即是非,而美丑、善恶是有共同性的。我们可以进行社会的分析,也应当进行社会分析,正如我们在前面所说,中国的礼文化以及与这种文化相适应的社会结构,就是孟子提倡四端之情的社会背景,这可以说是一种社会心理。……由是观之,二者虽曰皆不外乎理气,而因其所从来,各指其所主与所重而言之,则谓之某为理,某为气,何不可之有乎。
但不管怎样,恐惧感的提出,是儒家情感哲学的一大贡献。他在讲这种联系时虽然有些含混不清,只是一般地指出,性有三品,情亦与之相应而有三品,但七情与五性究竟是如何联系的,他并没有讲清楚。
按照天人合一论的另一传统(儒学的主导方面),不仅对天人之际的某种神秘性有一种恐惧感,就是在个人修行中也有一种恐惧感,这里有一种宗教情怀。为政者取信于民,这是最基本的要求,而人民有无信任感,是最基本的立身行事之道。
李退溪提出理气合而为心[44]的命题,是对朱子学说的很正确的理解,也是使朱子的心统性情说进一步明确化的一种解释,这显然有功于朱学的发展。但所谓道义、礼貌是不是由某些人制定出来让人们去遵守的客观准则?除了荀子等人之外,儒家的大多数哲学家并不是这样看的,他们认为,这些都有其内在的心理基础,是由天生的羞恶之心、辞让之心等道德情感决定的。